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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健委日前确定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89家医疗机构为新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023年4月17日,第九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新闻通气会在京召开。据悉,本次博览会将于5月5—7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本届博览会将聚焦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拓展养老服务新市场。
北京市卫健委日前确定8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022年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目前,北京市共有324家机构达到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16个区建设达标率超过85%。
全方位服务老年人的探索与思考——垡头街道老龄人口情况调研报告
老年人 垡头街道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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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5
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使得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人口转变过程,即实现了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高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与这种变化相伴随的则是老年人口比例迅速提高,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即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数10%以上,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从2000年11月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看,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已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暂行办法》和《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女已年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且不享受《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五项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申请办理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有关办法的通知》的有关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8﹞231号
城镇居民 老年人 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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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0
城镇居民老年人门(急)诊就医时,须持本人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为其出具当次就医的医疗费用单据。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圣泽峰老年公寓医务室等10家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8〕174号
北京市 朝阳区 圣泽峰老年公寓医务室 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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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0
市和区县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分别与以上10家老年公寓医务室签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期限与正式定点医疗机构相同)。
2007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于2008年9月30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2008年1月起享受;10月1日后到社保所办理申请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办理申请的当月起享受。
《实施意见》中所称普通高等院校,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机构(独立学院和分校、大专班)。
关于下发《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7]47号
老年人 学生儿童 大病医疗保险 就医 结算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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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9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关于实施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和 <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7]95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
为便于今后管理和区分不同参保对象,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与医疗保险登记时,在单位名称的后面统一加以下中文“学生儿童医保”;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简称:街道社保所)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与医疗保险登记时,单位名称统一填写“某某区县某街道(乡镇)医疗保险代理处”。
学校与托幼机构及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简称:街道社保所)应按现行的社会保险登记规定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单独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取得由区县社保中心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劳动 社会保障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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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9
现将《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