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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月25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座落于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9幢。全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6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有47人,占总人数的78.3%;党员干警43人,占总人数的71.7%。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438号
【发布日期】2007-12-14
【生效日期】2007-12-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清流县邓家乡并入灵地镇的批复
(闽政文〔2007〕43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清流县灵地镇与邓家乡合并的请示》(明政文〔2007〕165...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流县撤销东华乡并入龙津镇的批复【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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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1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6]441号
【发布日期】2006-09-25
【生效日期】2006-09-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流县撤销东华乡并入龙津镇的批复
(闽政文[2006]441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清流县龙津镇与东华乡合并的请示》(明政文[2006]101号)收悉。经...
向选民负责 受选民监督——福建清流县龙津镇城南村选区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研究报告
人大代表 选民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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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7
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是近年来地方人大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创造出来的监督代表履职情况的有效形式。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但选举之后,他们代表人民履职的情况怎样?为人民做了一些什么事?大多数选民不得而知。就保障选民的知情权来说,要求代表述职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代表向选民述职,是选民检验代表工作、督促他们履行好宪法和法律以及人民群众赋予其代表职责的有效途径。2006年4月,福建省清流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