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3 共查到“历史学 河道治理”相关记录3条 . 查询时间(0.125 秒)
分流抑或合流:嘉靖时期黄河下游的河道治理
嘉靖时期 黄河下游 河道治理
<
2024/4/7
明代黄河下游河道在嘉靖二十五年前后并未实现合流,虽然此时徐州以上的上流河段单股河河型初步形成,但徐州及其以下的下流河段却呈现出散乱的分流态势。嘉靖初年,明廷在河道治理问题上进行过广泛讨论,但此时的黄运问题不同以往,黄河被人为地导向徐州,并在堤防的作用下实现了局部合流。在政治、环境、思想等层面出现重大变化的嘉靖朝,诸多黄河本身以外的因素也给河道治理带来了极大掣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动和普通法的兴起,中世纪晚期英格兰的水权(通航权和河岸权)冲突加剧,磨坊堰和鱼堰成为阻碍河道通航的主要障碍。破坏河道通航的行为被视为破坏“王之和平”的公共妨害。河道治理举措主要有两种,一是签发令状经由普通法诉讼,二是权利受损者向国王或议会提交请愿。从实际成效看,河流堵塞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但趋于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