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政治学 荷兰”相关记录15条 . 查询时间(0.094 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简称”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荷兰王国设立的外交机构,位于荷兰海牙(Willem Lodewijklaan 10 2517 JT ,the Hague)。
2024年2月26日,外交部副部长邓励同荷兰外交部政治总司长德温克在北京举行新一轮中荷政治磋商。
2023年11月23日,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助理教授Jojo T.Nem Singh到访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与本所科研人员进行了学术交流。Singh是 GRIP-ARM项目负责人。
当地时间9月26日,阿联酋总统穆罕默德·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与荷兰首相马克·吕特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举行会谈。
17世纪初荷兰人的东亚认识与入据台湾
17世纪 荷兰人 东亚认识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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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0
荷兰崛起于对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1568—1648)。在这场战争中,荷兰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了对西班牙、葡萄牙的直接战斗和商业竞争。16世纪末17世纪初,荷兰人进入亚洲后,其对东亚的基本认识仍然基于欧洲经验,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视为自己最重要的对手。因此,荷兰人意图占领澳门、澎湖,在商业上击败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获得与中国贸易的垄断权。遇到挫折后,荷兰人选择了台湾大员作为贸易基地,这是退而求其次的无...
荷兰前外交大臣罗森塔尔到访清华大学并作报告(图)
荷兰前外交 大臣 清华大学 并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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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2014年10月10日上午,荷兰前外交大臣、著名危机管理学者乌里尔•罗森塔尔 (Uri Rosenthal) 博士到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应急管理研究基地(简称基地),并在学院报告厅作了题为“Crisis Management: How to deal with new threats?”(危机管理:如何应对新的威胁?)的讲座。此次报告会也拉开了中国应急管理研究基地十周年系列学术活...
中荷签署谅解备忘录:将在荷兰设立中国文化中心
中荷关系 谅解备忘录 中国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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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6
中国文化报驻荷兰特约记者杨晓龙报道:3月23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荷兰首相马克·吕特的共同见证下,中国驻荷兰大使陈旭与荷兰驻华大使贾高博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海牙首相官邸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荷兰王国外交部关于在荷兰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荷兰新首相马克·吕特
荷兰 新首相 马克·吕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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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2
2010年10月14日,43岁的自由民主人民党(以下简称自民党)领导人马克·吕特(MarkRutte)接替担任8年首相的巴尔克嫩德,宣誓就任荷兰王国新首相。 吕特是自民党1948年成立以来产生的第一位首相,也是自上个世纪初以来荷兰的第一位自由主义首相;新政府是荷兰王国二战以来的第一个少数派政府,也是第一届由民粹党支持的政府。由于创下多个历史第一,吕特备受国内外关注。
荷兰:小国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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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4
在欧洲西北部,有一个和英国隔海相望的国家,它的面积只相当于今天的两个半北京,它的名字叫做荷兰。
在八百年以前,这里是一片没有人烟,只有海潮出没的湿地和湖泊。从12世纪到14世纪,才逐步形成了人类可以居住的土地。直到今天,荷兰仍有三分之一的国土位于海平面以下。如果没有一系列复杂的水利设施阻挡,荷兰人口最稠密的地区,每天将被潮汐淹没两次。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在三百年前,也就是17世纪的时候,却是...
杨秀珠已在荷兰被国际刑警组织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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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2
从中纪委、监察部有关人士处获悉,外逃女贪官、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已在荷兰被国际刑警组织抓获。
杨秀珠在荷兰被抓获的消息这两天已在温州传开来,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杨秀珠的弟弟杨振忠也已“知道”了这一消息。据悉,这位知情人士和杨振忠很熟悉。
中纪委、监察部有关人士对杨秀珠在荷兰被抓获一事,在电话中向《中国青年报》有关记者表示,这事“应该属实”。
2004年3月23日上午,温州市鹿城区法...
荷兰行政范式转换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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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
文章来源《行政与法》 1999年05期 荷兰行政范式经过短短十余年,已比较彻底地从传统公共行政转向新公共管理范式,是西方行政改革成功典范之一。由于荷兰此次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领域之广,转变之彻底,从而在整个转换过程中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色。
关于荷兰刑罚执行和青少年保护理事会的研究
荷兰刑罚执行和青少年保护理事会 机构外监督机制 刑罚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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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23
荷兰刑罚执行和青少年保护理事会是由荷兰全国各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致力于对全国各拘禁场所和缓刑机构的行刑情况实施机构外监督的组织。该理事会集监督、审判、建议三职能于一体,独立公正地行使职责,加之以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开透明的建议方式,由此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机制,在维护荷兰被剥夺和被限制自由者的合法权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的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它的工作,卓见成效;它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2005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我率团到荷兰、丹麦等同考察其司法制度。这次考察时间较短,并且由于荷兰、丹麦均使用其本国语言,造成翻译和理解上的困难,无法对两围的司法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但是荷兰、丹麦作为经济高度发达、社会高度文明和谐的国家,其司法工作经验仍给了我们很多启迪,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