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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媒体对两个案件的关注说起 写这篇文章时,我的心情有些忐忑不安,因为我要要说的在大多数人看来是个“反面人物”刘涌和马家爵,好在有句话说得好“盖棺论定”,我有可以松口气了。不管这两个人是罪犯也好,恶魔也罢,总之他们都不在人世了,我们总不能和死人计较吧,但翻翻旧账也应当是可以的。 刘涌案件前前后后,倍受关注,这个被称为黑社会头目的人最后被判处死刑.按一审结果,刘涌可以留下性命,对这个不解恨...
Google的自动新闻服务凭借数学算法和大量的网络机器人,对传统的纸媒体构成了威胁。不过上一周它的日子可不好过。   法国的新闻机构法新社起诉Google,要求它从新闻服务中撤掉大量照片和新闻报道。还有批评者指责Google在搜索结果中包含新纳粹主义网站National Vanguard的内容。Google回应说它会把这些内容排除在检索范围之外。   这两起事件对Google的理念无...
美国《情报自由法》的立法历程     美国       < 2008/1/14
内容提要:美国的《情报自由法》是关于联邦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行政法规。它的主要内容是,联邦政府的记录和档案原则上向所有的人开放,但是有九类政府情报可免于公开。公民可向任何一级政府机构提出查阅、索取复印件的申请。政府机构则必须公布本部门的建制和本部门各级组织受理情报咨询、查找的程序、方法和项目,并提供信息分类索引。公民在查询情报的要求被拒绝后,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并应得到法院的优先处理。这项法律还规...
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的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从原来的每户每月12元,上调到18元,涨幅达50%。不少市民对本市唯一的有线电视运营商“歌华有线”未经价格听证就提价表示不满,并提出诸多质疑。对此,一些媒体和专家学者已屡有反应或评论,这里不再多说。本文只想“借题发挥”,就势结合价格法的规定谈谈媒介消费中的大众媒体价格行为规制问题。  根据199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规...
『内容提要』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虚拟世界中各种各样的纠纷和犯罪日趋增加。从上个世纪90年代网络方面的案例出现以来,网络立法已成为各国法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网络的法规各种日渐出现。本文试图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梳理国外现有的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重要法规,为我国的立法实践提供一些参考。『关键词』 网络法 网络信息安全 比较研究1990年美国人John Perry Barlow第一个使用“C...
美国东部时间2月26日晚上九点, CBS在其经典栏目60分钟II中播放了著名记者丹-拉瑟对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专访 邵国松美国东部时间2月26日晚上九点钟,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在其经典栏目60分钟II中播放了著名记者丹-拉瑟对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专访。节目开始之前,我和一位中国朋友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丹-拉瑟去巴格达采访美国政府的死敌,是否要经白宫同意?个中详情我们无法得知,但美国宪法第一修...
2001年-2002年的中国媒介法研究          < 2008/1/14
进入新世纪以来,媒介法1问题在新闻传播学界受到的关注愈益增长,取得的成果比往昔明显增多。有多种专门论著问世,许多专业期刊都发表各类有关媒介法的论文,学术研讨会也不少。参与研究探索者,有新闻传播学专业人士,也有法学专业人士;有理论学术界的,也有实务界的;有多年从事这项研究的,更有不少近年崛起的新人。笔者在1999年撰《中国新闻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2,文中历数10余年发表的论作,还不如这两年的多。可...
关于记者暗访和偷拍问题的访谈          < 2008/1/14
暗访和偷拍从未成为专职新闻采访的主流方式 徐问:从世界新闻史的角度看,记者的暗访与偷拍问题大致是一种怎样的发展脉络,能否请您简单地勾勒一个轮廓? 陈答:我还没有从这个角度研究过。16世纪以来职业性传播新闻的历史,伴随着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与争取人权(包括新闻出版自由权)的斗争交织在一起。前者为新闻传播提供了利益的驱动力,后者为新闻传播无形中提供了行为规范的意识,“每个人的自由以不得侵犯他人的...
传媒的责任和传媒的权利          < 2008/1/14
昨晚,CCTV的焦点访谈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述职报告”,三百多名电视观众和该栏目的采编人员聚集一堂,共同回顾“焦点”的辉煌历史。这场“焦点的报告”长达数小时,但确实很动人,它让我们看到了舆论的力量,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希望。  作为一种社会公器,大众传媒在这几年非常活跃,“焦点访谈”就是一个典型,它甚至可以称为新闻界的“焦点现象”。总理的题辞中有两句话高度概括了“焦点”之所以受大家喜欢的原因:一是“...
管理学上有个“三四”定律,就是说在一个充分竞争的领域内,只有位居前三四位的公司才可能盈利。IT业也大都符合这个定律,综合门户网站一直在说老三大(新浪、搜狐和网易),一轮新三大(263、联想、中华网)冲击了一番,最终没有一个站住脚,新华网、人民网等一直徘徊在综合门户的边缘(一直是官方背景,不以盈利为目的网站),几年来,也只有TOM,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不过,现在也还是“四大”。但IT专业门户网...
当前,我国电视媒体经过以节目宣传为本位的粗放式、机关型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向以市场和宣传为本位的科学化、企业化方向转型,中国电视正在集团化改革的推动下,积极尝试产业经营的新路子,如何做强做大,拥有持续的发展后劲真正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强势实体,是业界学界许多学者在思索和困惑的问题。 《哈佛商业评论》2003年第8期刊登了《发现“4+2”法则》专题文章,文章总结了长青企业的长盛不衰的“4+2”法...
“博客侵犯隐私”该如何界定     博客       < 2008/1/14
近日,重庆电视台《记录重庆》栏目的主持人张彤在自己的博客中爆出了央视一著名女主持人的两段婚史,她的博客点击率也飙升到7万多次。 此举有没有侵犯那位女主持人的隐私权呢?笔者不想做结论性的评论,但据报道,博客现在已经有1600万余个,而且还在飞快增长,如何处理相关隐私权、名人隐私权的界定问题,非常值得关注。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看,这起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即平常人隐私保护和名人隐私保护。首先...
名誉权与表达自由之价值冲突          < 2007/12/27
[摘要]名誉权与表达自由之间必然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如何协调和处理两种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一直是学界的关注点。本文分析介绍了美国现行的诽谤法的最重要的原则——“实际恶意”规则以及美国法学界对于该原则的不同修正提案。本文认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起诉侵权案,可以借鉴美国诽谤法,采取只有证明被告方面主观上出于故意方可追究侵权责任的原则。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而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对于个人的名誉的保护虽然...
民主与信息:中国保密法制评述     保密法       < 2007/12/26
民主以获得充分的政府信息为前提条件,言论自由和知情权可以在实现这个条件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国家秘密有其正当性基础,但是政府机构的保密权利必须得到有效的制约。中国的保密法制对于国家秘密的界定过于宽泛,其保护措施也极其眼里,存在着许多问题。应当建立一定的机制以制约政府机构的保密权利,应当通过立法以严格地划分政府信息中需要保密的部分和应该公开的部分,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新闻侵权纠纷,又称新闻官司,是指以普通公民或者法人单位为原告,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为被告,以新闻媒体侵犯了公民或者法人的人格权利为诉讼理由的官司。其中,以侵犯名誉权的新闻官司数量居多且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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