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21-135 共查到“虹”相关记录812条 . 查询时间(0.211 秒)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虹鳟基因组倍性对育性的调控机制研究”取得重要进展(图)
虹鳟 基因组倍性 育性 调控机制
<
2021/8/26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鲑鳟遗传育种科技创新团队黄天晴等人开展的“虹鳟基因组倍性对育性的调控机制研究”取得重要进展。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褚勇。委托代理人陈燕燕,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闵行虹桥医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陈国兴。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闵行虹桥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期间,原告于2014年7月28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罗会生严林虹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罗会生 严林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刑事判决书
<
2021/9/8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金融刑诉[2020]1159号起诉书、沪长检刑变诉[2021]5号变更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罗会生、严林虹、瞿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经审查,本院中止简易程序的审理,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沈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会生及其辩护人周铭学、被告人严林虹及其辩护...
何虹健故意杀人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何虹健 故意杀人罪 刑罚变更 刑事裁定书
<
2021/12/10
罪犯何虹健,男,1992年9月1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萍乡市人。现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9日作出(2012)浙杭刑初字第19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何虹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限制减刑;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735000元。宣判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被告人何虹健不服,均提出上诉。本院经二审复核审理,于...
2021年8月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451号公告,公布了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11个水产新品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培育的新品种虹鳟“水科1号”也在其中,品种登记号为GS-01-001-2021。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城市更新研究中心秦虹研究员: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与调控(图)
房地产市场 调控 发展
<
2021/7/30
2021年5月20日在公共管理学院求是楼320会议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员城市更新研究中心主任秦虹研究员为广大师生做了一场题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与调控》的讲座。讲座由许光建教授主持。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贾春虹研究员(图)
贾春虹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研究员 农产品质量安全
<
2021/7/28
贾春虹,女,北京市人,1962年5月出生;1983年本科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2005年获中国农业大学农学硕士。研究员,民盟盟员。现任北京农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植保学会杂草学分会理事、中国植保学会农药残留与环境保护分会理事、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致力于农药的合理化使用以降低其环境污染和保障农产品安全、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农药的环境行为及其在农...
常熟理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侯海虹副教授(图)
侯海虹 常熟理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副教授 光学薄膜
<
2021/7/15
侯海虹,女,博士,副教授。现为常熟理工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从2006年至今,一直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主要讲授《薄膜太阳能电池》、《专业英语》、《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创新课程》等课程,参加《薄膜太阳能电池》、《太阳电池和光伏组件检测及标准》等课程的建设,主编出版《薄膜太阳能电池基础教程》、《太阳电池和光伏组件检测及标准》教材两部。主持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一项,主...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齐虹课题组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文报道眼睑虱病(图)
眼睑虱病 虫卵内部结构 皮肤性疾病
<
2021/8/3
2021年7月8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眼科齐虹教授、冯雪副主任医师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NEJM)“临床医学影像”栏目下发文“Phthiriasis Palpebrarum”(眼睑虱病),介绍了该病的诊疗过程,首次清晰呈现了虫卵的内部结构。
石家庄瑞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鹿泉市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石家庄瑞辉房地产开发 张晓虹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审判监督 民事裁定书
<
2021/11/28
再审申请人石家庄瑞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辉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张晓虹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石家庄凯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民终14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瑞辉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一)瑞辉公司并未取得案涉项目的开发权,至今未办理且无法办理商...